论在什么地方,这个官大一级压死人,永远都是真理啊。何况这是古代,重农抑商,商户是贱籍。
不行不行,在自己还没想到万全之策的时候,自己的马甲,还是得捂好啊。不然,和自己的亲娘,不声不响的死在侯府,也不是没有可能啊。
现如今这道参选驸马的圣旨一下来,沈煜就觉得自己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。封建迷信怎么说来着?左眼跳灾还是右眼?
算了,管它左右,反正这次,大事不妙,不妙啊。
已经是万籁俱寂,更夫打更的声音都听到了。沈璟仍然是毫睡意。她静静的看着自己写的两个大字,——商,官。
自己该如何翻身呢?
难道真的要当上永昭公主的驸马爷才行?自己的出身如此之差,希望机会没有,跟陪跑的有什么区别。
何况自己还是个女孩子,被发现了这可是死路一条。再者,到底是谁到陛下面前,一力推荐自己?一定不安好心。
一想到有人要扒掉自己辛苦伪装的马甲,这觉今晚,她是睡不着了。虽然她的好大哥,也睡不着。
她一个翻身起来,利索的穿好衣服。叫醒了李富贵,带着他准备出门去了。
二门值夜的小厮,在一旁靠着打盹,被他俩叫醒后,一脸睡眼朦胧的说道,“二公子,这么晚了还出去吗?”
“想到有个病人还需要再针灸治疗一番,人命关天,须得去一趟医馆才行,耽误不得。”沈煜一如往常的答道。
这种事以前也经常发生,府里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。小厮利索的开了门,门一开,沈煜刚好迎着风,被吹了几下。她马上配合的咳嗽了几声。
小厮见状心想,就二公子这个身子骨,还去参选驸马。这被风稍微一吹,就咳了起来。
就这个身子骨,即便能选上,能不能让公主有子嗣还两说呢。
沈煜不知道她假装咳了几声,小厮脑子里已经脑补了这么多大戏。出门后,李富贵赶来了马车,她坐上车后,长叹了一口气。
出了侯府,真是整个人都轻快了很多啊,不用一直装了。
她心烦意乱的时候,更喜欢到医馆待着。医馆里是她自己的地盘,被她布置的很舒服,比侯府庶子的院子好多了。
李富贵在医馆也有一个独立的房间,他也整天说医馆病气多,不能长期待着。
但是在府里又不自在,不知道何时才能和公子独立出府住啊。
可惜目前没有任何的办法,这个地方,父母大于天,嫡庶尊卑分明。
事一般不会分家,就算是出府另居,也得父亲和嫡母同意了才行。
他一没有入仕受封,二没有成亲生子,侯府又不是住不开没有院子。如何能出去住呢?
说句大不敬的话,除非威远侯死了,她才能提分家出去住,即便如此,要分家,族里的长辈也得劝说。
她的好嫡母和大哥,也不可能让她搬离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的。
医馆离侯府倒是不远,只隔了一条街。马车慢慢的走,一刻钟就到了。夜里冷冷清清,医馆的大门也是关着的。
这里自然没有夜班那个说法,朝廷律法规定,一般是普通商户经营到夜里八点钟。像青楼,医馆这些比较特殊的地方,可彻夜不关门。
但这里的医馆,却很少有大夫在医馆值夜的。有人晚上发病了,都是去大夫家里请。这一个来回,这要是得个急症,哪里救得回来。
沈煜却在自己的医馆里,每晚都留值夜的大夫,准备了一个卧室。关门归关门,但是夜里来了着急的病人,大夫再起来救治。
也因此,沈煜的医馆,收入和名声,都不。
正在沈煜想七想八的时候,李富贵打开了医馆的偏门,高兴的说道,“公子爷,快进来吧,仔细吹着了风。”
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,李富贵都是叫她公子爷,而不是二公子。在他眼里,他的主子,虽然其实是个姑娘。
这么多年,他一直跟在身边,姑娘一直女扮男装,书读的好,医术好,做生意又有一套。
不知道比那些男子强了多少,府里的嫡出大公子,更是没法比。
要不是主子以前一直体弱多病,又不能真的去科考,现在说不定比大公子官职要高得多。
幸好主子这几年自己潜心学医,暗中调理好了自己的身子。不然他也不能跟着主子,沾了这么多光。
话说回来,自己的主子真是聪慧绝伦,七八年的时间,医术就这么精湛,还把生意做的这么有声有色的。
大公子有啥,不就是靠着自己嫡出,从小府里倾尽资源培养,再靠着有个吏部尚书的外祖父,如今才是从六品。要是论真本事,他哪里比得上公子爷。
可惜啊可惜,李富贵瞄了自家主子一眼,可惜主子是庶出,还是个姑娘啊。唉,真是天妒英才。
沈煜不知道李富贵的内心,是如此的丰富多彩。她正准备抬脚进门。
一只手拍了拍她说道,“敢问可是医馆里的大夫?我家里有位病人得了急症,还望大夫救命。”
对方看似很着急的样子,但是沈煜可不上这个当。她心里冷笑了一声。
这么安静的夜晚,街上行人稀少,空荡荡的。有点儿动静都会很明显。
但是此人出现的声息,走到她跟前了,她都不知道,肯定是内家功夫的高手。
沈璟虽然从小因为体弱多病,又没好好养过,但这个时候,还是分得清普通人和练家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