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)、佛给缘起下这样定义:若此有则彼有,昔此生则彼生。若此无则彼无,若此灭则彼灭。说明事物同时和异时的互存关系。如兄弟,有兄则有弟。有弟才有兄,是同时互存。如种子和芽,因有了种子,才会发芽。种子灭时也正是芽生,生与灭是互存关系。法必然是在互存关系中存在,没有任何现象可以绝对存在。</p>
(14)、互存关系就是佛教的因果关系,因果关系极其错综复杂,可以一因多果,也可能多因一果,但没有绝对的因和绝对的果。世界就是由时间上异时连续的因果关系,与空间上互依关系组成的无限的网。佛弟子阿说示曾做缘起偈:诸法因缘生,缘谢法还灭,吾师大沙门,常作如是说。可见缘起在佛教中重要地位。</p>
(15)、缘起偈是阿说示跟婆罗门大学者舍利弗说的,舍利弗回去后说与向目犍听,两人感触颇深,一起皈依了佛。偈,指诗或颂。偈中的沙门,泛指出家修道者。缘起偈一般刻在塔砖和露盘上。塔是梵语音译,全译为窣堵波,意思是高显或坟,供奉舍利。佛说过:见缘起即见法,见法即见佛。所以缘起偈又称法身舍利偈。</p>
(16)、佛教中缘起论有十一个意义:1、无作者义,2、有因生义,3、离有情义,4、依他起义,5、无动作义,6、性无常义,7、刹那灭义,8、因果相续无间断义,9、种种因果品类别义,10、因果更互相符顺义,11、因果决定无杂乱义。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重要论点:1、无造物主,2、无我,3、无常,4、因果相续。</p>
(17)、无造物主就是否定创造万物的主宰,即十一义中无作者义。佛只认为诸法因缘生,任何一个因都是因生的,任何一个缘都是缘起的。因又有因,缘又有缘。从时间推,无始无终。从空间推,无边无际。任何现象产生,都不是无因的,这就是有因生义。既然不存在绝对的因,也就不可能有绝对的造物主。</p>
(1、离有情义,依他起义,无动作义是阐述无我道理的。有情是指人和有情感的生物,婆罗门教主张有情有一个固定不变起主宰作用的自我,比如灵魂。佛则认为有情是物质和精神聚合体,由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识六种元素构成。地为骨肉,水为血液,火为暖气,风为呼吸,空为空隙,借识而表现种种精神活动。</p>
(19)、有情从心理要素说,分为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,蕴是指把不同的现象分类。色是指物质,五根和五境都属于色。五根为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就是人的感觉器官。五境为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就是感觉对象。受是感觉,如苦乐等。想是印象,如长短等。行是思维,识是对所认识对象予以判断和推理。</p>
(20)、有情组成要素是精神和物质,对此有个专门术语:名色。名是受想行识,也是六大中的识大。色是地水火风空,他们是互相结合变化。名色就是身心合成的存在,与唯物论有明显区别。有情是诸要素聚合体,任何要素又是依缘而生灭,所以找不到一个固定独立的有情在支配身心,也就是找不到我,故无我。</p>
(21)、无动作义是指因果之间没有来去,佛认为由因生果,但反对因变成果的说法。譬如传灯,乙灯的火由甲灯的火焰点燃,乙灯点燃的因是甲灯的火焰,而不是甲灯的火跑到乙灯去。根据这个道理,佛教虽讲六道轮回,但不承认有灵魂从一个有情的身体,投入到另一个有情的身体中。这是从无我教义中引申出来的。</p>
(22)、十一义中性无常义和刹那灭义是解释无常的,佛经中说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。就是指一切现象都是此生彼灭的相对互存关系,其间没有恒定的存在,它的性质是无常的,表现为刹那刹那间生灭的。生灭实际上含生、住、异、灭四字,表示现象的相状。刹那是极短的时间,佛经中说弹一下指头的时间有六十刹那。</p>
(23)、佛教把人一生叫做一期,一期是由刹那刹那相续而有的,有生住异灭。生是一个现象产生,住是现象存在作用,异是虽有作用但在变异,灭是现象消失。对人来说,就是生老病死。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剎那生灭的,一个世界成往坏空,都是刹那速相续的存在。认为有常恒不变事物〈常见〉的观点是错识的。</p>
(24)、佛教同样受无常法则支配,佛祖说佛法分三个时期。正法时期,即佛教兴起。像法时期,即教义演变,如开始有佛像。末法时期,即衰灭时期,佛曾经说过法灭时的情况,佛告阿难:吾涅槃后,法欲灭时,五逆浊世,魔道兴盛。魔作沙门,坏乱吾道,着俗衣裳,乐好袈裟,五色之服,饮酒噉肉,杀生贪味……</p>
(25)因果相续无间断义、种种因果品类别义、因果更互相符顺义、因果决定无杂乱义是讲述因果相续原理。因缘所生的法,固然生灭无常,但也相续不断。因果品类千差万别,因果关系错综复杂,但其间有井然法则,即使佛也不能改变。佛反对常见,但也反对断见。所谓断见,是指现象灭了不再生起。依此人有三世。</p>